将乐县公安局零星广告制作项目

本公司受将乐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零星广告制作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MGX2023-JL004 
2.招标项目内容:零星广告制作项目

合同包号


项目内容

服务时间

 

预算价

(最高限价)

主要技术规格

 

采购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零星广告制作项目

 

1年

 

48万元

 

详见标书

 

将乐县公安局

 

谢女士

 

0598-2353722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3.谈判文件出售时间和地点: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2023年2月14日起至2023年2月19日(节假日除外),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到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12幢917号
5. 联 系 人:小陈 联系电话: 0598-8955586 电子信箱 :smgxzb1@126.com   微信:18650987766
6.投标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谈判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另需携带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10:00(北京时间)。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
8.开标时间: 2023年2月20日10:00 (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三纺科技大厦九楼)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300元,邮寄自费,售后不退。售标书及交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 户 名: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帐 号:181040100100023831

11.以上如有变更,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通过门户网(http://www.smgxztb.com/index.jsp)进行公示,请投标人关注。